小四孫女遭阿嬤的情人硬上!「想哭、哭不出來」向小六哥哥求救
小四女童竟遭阿嬤同居人性侵。(情境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做廟公的陳姓男子,竟大膽對同居人剛就讀小四的孫女,趁著同睡一張床的機會、或以玩手機當誘餌性侵,父母離異隔代教養的被害女童跟阿嬤說卻遭無視,無助向讀小六的哥哥求救,生母展轉得知報警,橋頭地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及未遂罪重判8年半徒刑。
判決提出,被告陳男與同居人,及同居人一對讀小六、小四的孫兄妹同住,被害女童父母離異,平時父親很少回家,2021年間陳男竟趁著與同居人及其孫女同睡一房的機會,被控利用阿嬤外出散步或在樓下看電視的機會對女童性侵、猥褻達32次,還曾以玩手機做誘餌,將女童帶到他的轎車上,在副駕駛座上性侵得逞。
由於阿嬤對女童管教嚴格,案發後女童曾跟阿嬤說,阿嬤卻認為陳男只是跟她在玩,她偷偷告訴讀小六的哥哥,但哥哥對兩性關係也似懂非懂,他將此事告知小姨,小姨再跟已離異的女童生母反應,陳男的惡行才被揭發。
陳男東窗事發之後,曾向女童的父親、及同居人下跪道歉,但當時錄影檔卻遭刪除遺失,陳警訊時否認涉案,辯女童與阿嬤相處不睦,一直想和生母一起生活,才會有這番說詞。
橋頭地院審理時採認女童哥哥證詞,指2021年2月至6月間,曾聽到妹妹在阿嬤房內大喊「不要過來」、「不要碰我」,趕緊過去查看,見妹妹想哭但沒哭出來,向他表示差一點被陳性侵。同年12月18日被害女童詳述其遭陳男以要讓她玩手機為由,帶她到屋後車上,將她壓在副駕駛座上性侵得逞。
但對於陳男其他31次性侵指控,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僅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一罪、及未遂一罪,合併重判8年半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