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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10億安毒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嫌走私10億元毒品案,被高雄高分院判處無期徒刑。  (資料照)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嫌走私10億元毒品案,被高雄高分院判處無期徒刑。  (資料照)

2023/10/12 09:1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嫌漁船走私安毒640公斤,市價10億元,被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無期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上午宣判,仍然判處無期徒刑。

據了解,被告陳耀華、莊啟義分別為「祥湧6號」漁船船東和「漁百財9號」船長,兩人陸續向顏旭懋索取上千萬元報酬及修船費,共謀走私安非他命,由「祥湧6號」作掩護,「漁百財9號」負責運送,但因後者未在接運日期前完成修繕,改由前者接運,並由莊啟義擔任船長。

前年4月間,顏旭懋指示莊,駕駛「祥湧6號」開往東沙島東南方90浬處海域,自不明船舶接駁麻布袋38袋,內有安非他命共重約640公斤,並在隔月間運抵鹽埔漁港,在陸上分批裝運過程中,被岸巡人員發現循線破獲,但已有至少500多公斤的安毒流入市面。

地院依走私毒品罪,判處陳、莊兩人無期徒刑,同案被告洪凱祥等6人,判處6年2月至13年半不等徒刑,陳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上午宣判,陳改判徒刑17年半,莊仍處無期徒刑,其餘洪等6人判處6年2月至12年半不等徒刑,仍可上訴。至於顏旭懋涉案部分,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審刑度,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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