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10億毒品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延押2個月、高院今宣判
雲林縣前議員顏旭懋組跨國運毒集團走私安毒,屏東地院判無期徒刑,因羈押期限將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合議庭將在今日宣判。(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被控漁船走私10億元安毒案,被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無期徒刑,但因羈押期限將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合議庭將在今(12)日宣判。
據了解,前年4月間,「祥湧6號」漁船走私市價約10億元的640公斤安非他命,被海巡單位查獲後,循線查出幕後金主竟是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他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獲准,後來並被地院判處無期徒刑。
由於顏嫌羈押期限將屆,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認為他所涉運輸第2級毒品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加上涉案情節重大,因而認為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此外,顏男涉嫌毒品案,業經高雄高分院在9月間辯論終結,合議庭將在今(12)日上午視訊宣判,判決結果備受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