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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條件不符還錄取 基市前環保局長賴煥紘獲緩刑

高院判基隆市前環保局長賴煥紘緩刑。(資料照)

高院判基隆市前環保局長賴煥紘緩刑。(資料照)

2023/07/08 23:5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基隆市政府前環保局長賴煥紘被控,在職時接受請託,護航不具甄選資格的田姓男子出任環保局技工,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賴煥紘喊冤,強調不知道田男是否符合資格,資料均授權業務單位審查,但一審基隆地院仍判他1年2月刑;二審高等法院審酌他無前科,日前諭知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

判決指出,賴煥紘2018年間接受基隆市政府市長機要秘書黃永翔請託,關於田男出任技工一事,並收下不實在職證明書;賴明知田沒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不符甄選資格應考,卻在「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技工甄選應考人名冊」簽呈批核「如擬」而核稿決行。

經綜合評選,田男拿到第1名,賴煥紘簽批註陳核,逐級上陳簽請時任市長林右昌核准,但在環保局尚未發出錄取通知前,就被獲報的廉政署擋下。

賴煥紘強調,雖曾於簽批核「如擬」、簽批註陳核、上簽市長,然而不知悉田男所有證明書的製作過程,他雖曾懷疑田的工作證明,但不知真假,亦不知田的資格是否符合,資格書面審查授權業務單位辦理,他未予參加口試,亦未指示錄取田男或製作任何公文書。

基院認為,賴煥紘對於環保局人事具決定性影響力,考量其否認犯行,判刑1年2月。賴煥紘喊冤,提起上訴。

高院日前駁回賴的上訴,惟考量他無前科,日前宣告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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