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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前女友申請保護令 LINE訊息罵她3句罰3萬

章姓男子不滿與女友分手後還收到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利用手機LINE通訊軟體,傳訊息罵前女友洩憤,被基隆地院依違反依違反保護令罪,判罰3萬元。(資料照)

章姓男子不滿與女友分手後還收到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利用手機LINE通訊軟體,傳訊息罵前女友洩憤,被基隆地院依違反依違反保護令罪,判罰3萬元。(資料照)

2023/06/23 20: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章姓男子不滿與女友分手後還收到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利用手機LINE通訊軟體,傳訊息罵前女友洩憤。基隆地院審理,章男傳LINE訊息罵前女友,已對前女友構成精神上的侵害,依違反依違反保護令罪,判章男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罰金。

37歲章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前年6月間收到暫時保護令,明定章男不能對前女友實施身體、精神與經濟上的騷擾。

章男收到保護令3個月後,未至前女友住處堵人,而於某日凌晨2時許,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給前女友:「別他媽的一直打來給我幹嘛!試探什麼是不是」、「幹」、「你娘嘞」等訊息。

章男前女友收到LINE訊息,拿著從手機擷取的LINE訊息照片報警;警方訊後,憑著章男傳給前女友的LINE訊息,將章男依違反保護令送辦。檢方調查後,將章男依違反保護令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認為,章男與前女友分手前,同居在一起,為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的對象,章男傳LINE訊息罵前女友,已對前女友構成精神上的侵害,依違反依違反保護令罪,違反保護令,事證明確,判處他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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