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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男接連性侵、性騷女童和少女 14罪判46年要關22年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2023/05/08 10:11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一名男子103到109年間,頻繁侵入多戶鄰居住宅,針對女童及少女實施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四度遭法院審判,共有14次罪行遭判有罪確定,各罪加起來刑期達46年,花蓮高分院綜合斟酌被告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各罪彼此間之關聯性,裁定執行22年。

這名男子居住在山區村莊,於103至104年間對一名就讀幼兒園大班的女童下手,利用女童到他家與女兒玩耍之際,伸手入褲內撫摸她的下體;約105年至108年間,一名鄰居少女到他住處,他不僅撫摸少女胸部,還將手伸入少女內褲內撫摸其下體,強制猥褻,同時還擅自侵入少女住處的房間內強制猥褻。

此外,又於109年7月間侵入鄰居家中,趁大人都外出工作時,對就讀國小的女童甲撫摸胸部強制猥褻;於109年7月間,又侵入另一鄰居家中,見就讀國小的女童單獨在客廳內寫作業,強行將手伸入衣服內撫摸胸部得逞。

男子強制猥褻鄰居女童及少女成癮,除了摸胸摸下體,還演變成強制性交,甚至在被法院判緩刑期間,仍然實施性犯罪,毫無悔意及克制力,總計有14次罪行判決確定,分被法院判決3年2月到7年10月不等刑期,合計共約46年。花蓮高分院裁定應執行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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