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許可證進口動物用藥成禁藥 生技公司負責人恐被追究7年重刑
桃園地檢署因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案件,將蔡姓男子與他犯案時擔任負責人的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1間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負責人蔡姓男子,涉嫌未獲發許可證,從2008年到2017年間,進口雌酯二醇後分裝成100公克的小包裝,出售給下游廠商,銷售總額超過1800萬元,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案件,將蔡男與該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公訴。
蔡男(60歲)涉嫌從2008年到2017年間,透過設立在美國德拉瓦州的公司向中國上游廠商購買雌酯二醇,報關進口後,再由他負責的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將3公斤裝的雌酯二醇,分裝成100公克的小包裝,出售給下游的水產養殖業者等廠商,銷售總額超過1800萬元。
檢方調查,雌酯二醇是1種雌激素藥物,可用於獸藥,臨床上使用時,通常是每週將藥物注射到肌肉中2到3次。蔡男明知輸入動物用藥品應申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才能輸入,否則將被列為動物用禁藥,卻仍違法,被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查獲送辦。
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檢方說,蔡男與他負責的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提起公訴後,可能因輸入動物用禁藥等行為,面對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