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務主管勾結中國律師A錢 判刑確定須入獄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股票上市的網通大廠明泰科技前法務主管呂紹甫,被控勾結中國女律師蔣楚明,向明泰謊稱辦理多項專利等法律案件,將錢匯進蔣女在境外申設的紙上公司帳戶,詐走明泰數千萬元,一審依詐欺取財罪重判呂男7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54.7萬美元。呂上訴後認罪,並與明泰以2706萬元調解成立,高等法院今改判呂男2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1322萬元,全案確定。
新竹檢方已發布通緝共同正犯蔣楚明,時效至2039年。
呂紹甫於2006年2月至2015年8月,擔任明泰科技法務部門最高主管,與有業務往來的中國上海市金馬律師事務所女律師蔣楚門熟識。
檢方起訴指控,呂男透過蔣楚明設立ALPHA IMAGE公司,並開立香港匯豐銀行帳戶由呂向明泰公司回報,明泰公司誤信而審核通過,將費用匯入ALPHA IMAGE公司香港匯豐銀行帳戶,金額共2292萬多元。此外,呂和蔣女向明泰公司詐稱提供專利申覆案件的法律服務,仍由呂持蔣楚明開立的ALPHA IMAGE 公司發票向明泰公司請款,使明泰公司誤將154萬多元款項匯入ALPHA IMAGE公司香港匯豐銀行帳戶。
呂明知明泰公司之前與美國Phoebe公司間貨款訴訟並非由蔣楚明提供法律服務,卻在該案達成和解後,即於2013年11月間,向Phoebe佯稱ALPHA IMAGE香港匯豐銀行帳戶為明泰公司受款帳戶,Phoebe公司誤以為真,將和解金113萬多美元匯入ALPHA IMAGE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再由蔣楚明自ALPHA IMAGE公司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匯款106萬多美元至明泰公司帳戶內。
新竹地院依詐欺取財判呂7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54.7萬美元。呂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後坦承犯行,並與明泰公司以2706萬調解成立,除已支付340萬元,並設定不動產抵押擔保,高院今因此改判呂2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1322萬多元沒收,全案確定。
高院也指出,考量呂之前因酒駕的公共危險罪被判刑4月,甫於今年1月31日確定,與刑法第74條第1項緩刑要件不符,因此不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