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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造墓棺材放不下 還搞破壞說報應判賠

包商蓋錯墓還搞破壞,被高雄高分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包商蓋錯墓還搞破壞,被高雄高分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2022/10/31 20:3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黃姓包商造墓因尺寸不和無法放入棺木,家屬要求修改遭拒,只好找他人善後,黃卻趁機蓄意破壞,他雖否認犯行,卻說看到墓穴遭破壞很高興,這是報應等語,被高雄高分院判賠償5萬2000元定讞。

檢方指出,前年1月2日,黃男受潘姓男子委託,施作其父位於高雄市大寮區「永生園」墓園的造墓工程,並在同12日完成墓基挖土工作後,已支付3000元。

不久,家屬發現墓穴尺寸與棺木型式不符,要求修改遭拒,雙方經人調解達成協議,黃不阻擾及破壞後續造墓工程,順利完成安葬後,會支付1萬元,家屬則另找劉姓包商接續施作,始在17日下午3點完成墓穴基底及四周磚牆。

不料,黃竟在1個半小時後,趁磚牆水泥尚未凝固風乾,涉嫌持磚頭敲打破壞,家屬為趕在18日如期安葬,緊急在早上找劉趕工修繕,另花費52000元,並為防黃再來破壞,自17日晚上起守夜到隔天清晨,因而罹患帶狀泡疹,另求償精神撫慰金18000元。

黃男應訊指稱,從事造墓工程多年經驗,並無墓穴尺寸與棺木型式不符的情形,是潘家屬故意找麻煩,並否認搗毀墓穴。並說,在現場看到墳墓遭破壞他很高興,心裡想這就是報應。

高雄高分院調查,黃男毀損罪部分,業經法院判處拘役50天定讞,而潘罹患帶狀泡疹可能因辦喪事操勞及壓力大所致,他又無法舉證與破壞墓穴有關,認為賠償52000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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