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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要求完成政黨轉換程序 婦聯會不服提告結果出爐

婦聯會不滿被內政部要求完成政黨轉換程序,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今判婦聯會勝訴。(資料照)

婦聯會不滿被內政部要求完成政黨轉換程序,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今判婦聯會勝訴。(資料照)

2022/10/27 16:3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內政部3年前要求婦聯會在「政黨法」上路後2年內,完成政黨轉換程序,婦聯會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內政部透過處分書命婦聯會在4個月期限內內修正章程並轉換為政黨,否則廢除婦聯會立案成為政治團體,並不合法,今天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婦聯會因未辦理法人登記,被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要求立案登記為全國性政治團體,然而,婦聯會仍未於政黨法施行後2年期限內(2019年12月7日前)完成政黨轉換程序,內政部於是做出原處分,命婦聯會於4個月期限內修正章程並轉換為政黨,處分書並於2019年12月26日送達婦聯會。婦聯會不服提告。

北高行認為,內政部身兼人民團體法與政黨法的主管機關,職司政治團體的監督管理之責,對於婦聯會的性質不屬於人民團體法中所定義的政黨,以及婦聯會一再明確表達無意願轉型為政黨一事,難謂不知。

北高行進一步指出,內政部透過原處分要求婦聯會於4個月期限內修正章程並轉換為政黨,否則廢除婦聯會立案成為政治團體,會導致婦聯會消滅,顯然已經侵害婦聯會會員根據人民團體法表達政治性意見的基本權利與結社自由,並不合法,故撤銷內政部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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