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酒後騎單車闖紅燈被撞死 汽車駕駛獲不起訴

被闖紅燈單車撞到左後照鏡的轎車。(民眾提供)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士林區76歲吳姓老翁,今年1月22日凌晨0時許,酒後騎腳踏車在士林福華路上,在福國路口闖紅燈,撞擊橫向綠燈直行的王姓男子轎車左後視鏡,老翁倒地,顱內出血急救22小時宣告不治;士林地檢署依據交通事故鑑定報告,認定駕車的王男沒有肇事責任,處分不起訴。
醫院急救前先行抽血檢驗,結果換算為呼氣酒精濃度達0.56毫克,路口監視器、行車記錄器顯示,吳翁酒後騎自行車闖紅燈,未注意路口燈號與車輛,即騎入路口,且單車前方未裝設燈光,交通事故鑑定會、覆議會都認定肇事主因在單車騎士,轎車駕駛無肇責。
檢察官因此認定,肇事原因是老翁單車闖紅燈,導致死亡結果,王男沒有犯應注意、得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吳姓老翁騎的單車,車前未裝設照明燈。(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