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張淑晶14個誣告罪 判5年6月定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女房東張淑晶先前租下透天厝後卻未經房東同意隔成套房出租,並偽造租約,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定讞已入獄,至於她坑殺房客,被害人多達55人部分,刑事一、二審均依14個誣告罪判她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她的上訴定讞,將交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此外,張淑晶又因坑殺78名房客,二審另案依19個誣告罪判她8年6月徒刑,詐欺等罪1年2月得易科罰金,未來最高法院一旦判決有罪確定,將再度交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決定張淑晶究竟要關多久。
本案由多位大學生、單親媽媽等人組成自救會,控訴租屋時被房東張淑晶坑殺。檢方查出,2014年間,張淑晶簽約時拿自己打字列印、載有「連帶保證人」欄位的貸契約,對房客佯稱「拿父母姓名或可以找到你的人」、「如果租金不付,跑掉了,可以找到你的人」或「聯絡人」,導致房客在親友未知情況下,簽下親友姓名、電話作為連帶保證人。
張淑晶事後若與房客起租賃糾紛,便控告房客偽造文書罪、詐欺罪,並以連帶保證人資料將親友列入同案被告,檢方認定張淑晶涉犯誣告罪。
法院開庭時,房客表示自己因為張淑晶罹患憂鬱症,「經常夢到張淑晶,導致晚上睡不著」,請求法官重判張淑晶。
法院另詢問張淑晶是否以廉價材料裝潢?約房客看屋時刻意遲到,導致房客無法確實檢查缺失?是否對房客罰錢或拒還押金?簽好約後又未經房客同意添加條件?她全盤否認,反指房客串聯起來陷害她,未獲法院採信。
一審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痛批張淑晶明知房客多為年輕學子或經濟弱勢之人,法律知識也薄弱,卻施以話術騙取連帶保證人資料,目的只是為了獲取個人利益藉故提告,無端害房客、連帶保證人接受刑事偵查,同時嚴重耗費國家資源,依14個誣告罪判她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