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父母委任狀對哥哥強制執行 張淑晶偽造文書起訴
女房東張淑晶。(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女房東」張淑晶曾對哥哥張振盛起訴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法院裁定張振盛給付16萬餘元;怎料,張淑晶涉嫌在委任狀上偽造父母簽名,表示其父母已受讓張淑晶對張振盛債權,代理父母對張振盛強制執行房產,台北地檢署今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起訴張淑晶。
據查,張淑晶曾起訴請求張振盛返還代墊扶養費,法院裁定張振盛給付張淑晶16萬餘元,2020年間,張淑晶以父母受讓張淑晶對張振盛債權,且她受到父母委任為由,代理父母對張振盛聲請強制執行,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因此核發執行命令,查封張振盛的不動產,及就張振盛對第三人的債權,在16萬餘元及執行費1298元範圍內扣押。
張振盛因此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張淑晶假造父母的委任狀,自任代理人聲請對他強制執行;張淑晶則抗辯說,此債權是她父母的救命錢,可是哥哥不肯付半毛錢,她不忍心父母不治療才移轉債權,父親亦親筆寫下感謝張淑晶移轉債權。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張淑晶未能證明委任狀上其父母的簽名為真正,亦未證明張淑晶與父母有合意成立債權讓與契約,判決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張振盛另對張淑晶提出刑事告訴,檢方調查後認為張淑晶涉嫌在委任狀上偽造父母簽名,今日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