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逆轉!派出所停車棚失火毀民房 警局國賠上百萬
2022/01/17 21:5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裁撤後,堆置大量塑膠製紐澤西護欄的車棚失火,波及隔壁的民房,遭求償184萬元,高雄高分院更1審審理後大逆轉,認定警局有過失,判決賠償130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屏東縣警察局在車城鄉溫泉路設立溫泉派出所,並在附近興建室外機車停車棚。2002年間派出所被裁撤後,停車棚和附近法定空地堆放大量塑膠製紐澤西護欄,並於2004年4月24日凌晨2點多突然起火,導致隔壁房屋遭燒毀,高姓女屋主要求國賠184萬元。
警察局則說,停車棚不是公有公共設施,有加裝鐵鏈、上鎖,禁止出入,並派員定時巡視。又說,室外停車棚更無須興建消防設備,堆放紐澤西護欄等非自燃性或危險物品並無不法。
況且,依消防局火災查鑑定書,認定人為縱火,與停車棚及堆放紐澤西護欄無相當因果關,拒絕賠償。
高雄高分院更1審合議庭法官調查,停車棚和週邊法定空地,均為公有公共設施,火災發生後,據鄭姓警員作證指出,停車棚沒有管制,幾乎由村民使用,加上興建停車棚又未與鄰房間留有防火牆,及法定空地堆放護欄卻沒有管理等,認定警察局有過失,並審酌高女提出損害金額,賠償130萬元比較合理。
此案官司纏訟近8年,地院和高雄高分院上訴庭,均判決警察局勝訴,高女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1審轉敗為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