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搞烏龍!基警誤廢小黃登記證 強運逃過國賠下場

基隆市警局誤廢王男的執業登記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吳昇儒翻攝)

基隆市警局誤廢王男的執業登記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吳昇儒翻攝)

2021/12/25 18:3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基隆一名王姓小黃運將,2019年間把職業駕照換普通駕照,沒想到,基隆市警局誤以為這就等同職業駕照吊銷,逕行廢止其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害他無法開小黃維生。王男興訟請求國賠,一審雖然獲償34萬餘元,但二審高等法院查出他那段時間本來就想休息,沒有執業意願,難認廢證造成損失,日前改判基警免賠確定。

2019年3月間,王男把職業小型車駕照換成普通小型車駕照。同年5月間,基警稽核時發現此事,誤認換「換領普通駕照」就等同「職業駕駛執照已吊銷或註銷」,決議廢止其執業登記。

王男接到通知後傻眼,興訟主張自己只是換發駕照,並非被吊銷駕照,要求撤銷基警的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基警過度擴充吊銷或註銷的意義,確實有誤,判王男勝訴,王男2020年7月間拿回執業登記。

王男接著主張,無端被廢證的這段期間,共有355日無法跑車,侵害工作權;時值防疫期間,他也拿不到3萬元的防疫補貼;再加上其他零零總總項目,共計48萬2359元的損失,興訟要求國賠。

一審基隆地院指基警誤廢證,確有過失,吳男請求國賠有理,經計算後,認應獲償34萬4885元合理。基警不服,提起上訴。

但二審高院發現,王男證稱2017年罹患憂鬱症,身體不好,所以才在2019年換發普通駕照,想休息就醫;他也因為母親跌倒、弟弟過世,請不到看護,而向車行老闆告假,直到今年8月底才開始跑車。

合議庭認為,基警誤廢證雖然有過失,但廢證期間王男為了照顧母親及身體等因素,本來就沒有要工作,難認廢證造成其損失,故評議後認定國賠要件不足,改判王男敗訴,全案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