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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人!毛巾男亮刀闖公所喊要找鄉長 下場GG了

黃男到埔鹽鄉公所稱要找鄉長,卻手持鐮刀對櫃檯人員叫囂,觸犯公眾恐嚇罪,判處3月徒刑。(翻攝畫面)

黃男到埔鹽鄉公所稱要找鄉長,卻手持鐮刀對櫃檯人員叫囂,觸犯公眾恐嚇罪,判處3月徒刑。(翻攝畫面)

2021/12/30 18:03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黃姓男子某日一早來到埔鹽鄉公所,他頭披毛巾,腳穿夾腳拖,手裡還持著一把鐮刀說要找鄉長,並不斷叫罵要求還債,公所職員見狀,趕快報警將他逮捕,他辯稱,只是要去除草,但全案仍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彰化地院審理,將黃男判處3月徒刑,沒收鐮刀。埔鹽鄉鄉長許文萍表示,黃男稱他與人有債務糾紛,所以來找她主持公道,不過她並不認識他,事後全交由檢警偵辦。

判決書指出,今年8月23日早上8點半,黃男(57歲)騎著自行車到埔鹽鄉公所,然後右手拿著鐮刀走進櫃檯,稱要找鄉長本人,接著又不斷叫囂要求還債等語,揮舞鐮刀大鬧公所10分鐘,由於當時正值上班時間,有不少民眾進出,公所人員報警,黃男見警方到場仍在櫃檯叫罵,最後還是被扭送警局。

黃男否認恐嚇,辯稱當時拿鐮刀只是要去除草而已。法官審理,經查監視器發現,黃男當時雖手持鐮刀,但鐮刀反握,刀刃也朝下,可是因為言語激動,手部也跟著揮舞,才造成現場人員恐懼。審酌,黃男有身心障礙症狀,但無直接朝人揮砍情形,因此量處其刑。

根本就是找錯人了!許文萍表示,跟黃男並不認識,更不可能欠他人債務,事後也去派出所了解,才發現對方只是要她幫忙協商債務,不過跟對方不認識,並沒答應,她也說,幸好當時同仁反應靈敏,未釀成傷害;埔鹽鄉公所表示,當時黃男情緒激動說要找鄉長,可是不並是說鄉長還債,而是要請鄉長幫忙還債,而且事前已先去其他地方鬧事,最後認為不妥才報警。

黃男揮舞鐮刀大鬧公所10分鐘,警方到場將他逮捕。(翻攝畫面)

黃男揮舞鐮刀大鬧公所10分鐘,警方到場將他逮捕。(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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