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妻「騙炮」超火大 小王挨告判賠怒吼:想當炮友幹麻不早講
2021/11/17 10:5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吳姓女子隱暪已婚身分和潘男交往,潘男發現後提分手,還把吳女趕出愛的小窩,被戴綠帽的丈夫發現妻子偷情,除提離婚外更對吳、潘兩人提告求償50萬,潘男得知被告後超不爽,氣得大駡吳女「想當炮友幹麻不早講」,法官認定兩人已侵害丈夫權益,判賠20萬元。
判決指出,吳姓女子和丈夫阿進結婚6年多,婚後生下1子1女,2018年1月,吳女結識潘男,當時她告知潘自己離婚,兩人沒有交往維持普通朋友關係;幾個月後,潘男北上到桃園工作,並交了女友,吳女追到桃園,向潘男表達愛意,但潘考量自己已有女友拒絕吳女。
吳女不放棄,用自己的「誠意」感動了潘男,潘男拋棄女友與吳女交往,但交往不到2個月,潘從吳女母親的口中得知,吳女仍未離婚還有丈夫,氣得他把吳女趕出兩人愛的小窩,並強調如果吳女沒有離婚兩人不可能再走下去。
而吳女的丈夫阿進某天看到妻子的手機,發現她傳「謝謝曾經擁有彼此的小孩」、「如果又懷孕的話當作什麼都沒有你能嗎?」給潘男,阿進質問妻子是否出軌,吳女否認,還說是潘男的女友借她的手機傳這些話給潘男,阿進不信,除提離婚外,更對吳、潘兩人提告求償50萬。
潘男得知被告後,氣得破口大駡吳女「其實你如果想要當炮友,你應該早早跟我講,我就不用這樣子付出啊,就偶爾帶你去旅館上床就好了,這樣不是很簡單,後面的事情都沒有」,並在法院審理時承認自己曾和吳女交往,但強調自己不曉得吳女已婚身分,自己也是受害者。
法官認為,洖、潘兩人往來過從甚密,已逾越一般常情可接受的合理程度,足認有相當親密程度的男女交往關係,已破壞原配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並侵害配偶權益,因此判兩人應賠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