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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無辜路人 隨機殺人魔王秉華判賠1600萬

新店隨機殺人案被告王秉華(綠衣)。(資料照)

新店隨機殺人案被告王秉華(綠衣)。(資料照)

2021/10/28 09:5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去年3月發生新店隨機殺人案,24歲凶手王秉華與妻子吵架,竟下車持刀突襲刺死停等紅燈、素不相識的32歲林姓騎士,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王男死刑;民事庭昨再判他應賠償死者雙親共1600萬元,可上訴。

死者家屬求償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1794萬多元。王男雖願意支付殯葬費,但精神慰撫金過高,扶養費他也無力負擔。

北院民庭審酌王男所為害林男雙親遽然失親,被迫承受悲愴遭遇,提起本案求償有理,在扣除雙親已領犯罪被害補償金共179萬多元後,判王男共應賠償雙親1600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3月13日晚間,王秉華駕車帶妻子外出用餐,夫妻因用餐地點發生爭執,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速食店前臨停。他為發洩情緒,持料理刀下車,小碎步助跑3步後,朝林男背部猛刺1刀,隨後開車逃逸。林男雖經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

檢方偵查時將王秉華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妻子曾三度前往會面,王男稱「我們用吃不完的番茄輪流玩他,香菸沾馬桶水給他抽…」透露在所內霸凌新來的老年竊盜犯室友;聊到報紙上報導他殺人的新聞時,王男還自讚「好帥」。

聽到妻子說已幫他關閉IG和臉書,王男甚至回稱:「蛤?不要關掉,我要增加粉絲…出去我就要開始發文。」妻子建議他「看到記者就說對不起、知道錯了」,王男則回「堅持我沒有殺人,我是停在路邊看到刀和行車紀錄器才知道我殺人」,對於妻子擔心他精神鑑定不會過,王男說:「…我很會演,反向操作。」王男並深信自己2、3年可出獄,『8+9(八家將)』路線。」

台北地院刑事一審因而認定王秉華犯後毫無愧疚悔悟之意,言行未見收斂、甚至霸凌別人,且至今未積極賠償、道歉尋求和解,同理心薄弱,以及犯案手段殘酷、心態狠毒,令人髮指等,判處死刑。全案現由高等法院刑事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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