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小山貓慘遭鏟斗臂夾死 雇主過失致死罪起訴
謝姓工人要把鏟斗機開上貨車,探頭不幸遭鏟斗臂夾死。(翻攝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謝姓工人去年在基隆港區駕駛鏟斗機,慘遭揚起鏟斗臂夾住頭頸部,當場身亡。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檢方認定,張姓雇主未提供設備完善的鏟斗機供謝男使用,將張男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29歲謝姓工人去年8月21日鏟午在基隆港西27倉庫駕駛鏟斗機清運事業廢棄物,結束後頭頸部遭揚起的鏟斗臂夾住,當場死亡。
檢方調查,工安意外發生當時,謝男開鏟斗機倒車駛上大貨車,要載往其他工地,繼續清運事業廢棄物,他起身將頭伸出鏟斗機窗外看移動路徑,不慎觸動腳踏板,鏟斗臂揚起夾住他的頭頸部。
檢方認定,雇用謝男的首席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應對防止機械、設備或機具等引起的危害,應有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首席環保公司張姓負責人卻疏於注意,未提供設備完善的鏟斗機供謝男使用,鏟斗機不僅未架設安全桿及完整窗邊防護網,也未進一步要求謝男離開座位時,應將鏟斗機熄火,才會造成此次工安事故發生。
檢方因此認定,張姓雇主同時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與過失致死罪嫌,請法院依刑度較重的過失致死罪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