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翁車禍腳踝輕傷拒送醫 25天後傷口感染喪命
2021/08/03 10:52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宋姓男子開車不慎撞傷90歲王姓老翁,救護車抵達現場時,腳踝受傷的王男簡單包紮後拒絕送醫,沒想到傷口感染化膿,7天後送醫治療,最後仍宣告不治,法官認為王男死因與車禍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宋男徒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19年12月17日下午1點多,宋姓男子開車行經大寮區民族路與成功路路口時,當時他準備左轉成功路,卻沒有注意到人行道的王姓老翁也準備穿越馬路,宋撞上王後,因當時車速不快,王僅頭、腳處受到擦傷。
車禍發生後,宋報警並通報救護車,救護人員到場時,王翁拒絕送醫,僅接受簡單包紮後返家休息;7天後,王翁發現腳踝受傷部位一直流膿,經送醫急診,隔天施作筋膜切開手術,幾天後再進行清創及全層皮膚移植手術,但王翁因感染嚴重,於車禍後25天在醫院喪失意識,經CPR、插管急救,當天傍晚不幸過世。
家屬認為王翁死因與車禍有關,提告過失死罪,檢方偵查後認定有因果關係,於是依法將宋男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宋坦承犯行,並與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當時報案電話是宋男撥打,符合自首要件,且害人家屬也表明願意給宋男緩刑機會,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徒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