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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與中國女再婚21年卻不曾同居 法官判離

李姓男子與中國女子結婚快22年卻不曾同住,連與前妻生的女兒都是看戶口名簿才知有新媽,李男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獲准。(記者陳鳳麗攝)

李姓男子與中國女子結婚快22年卻不曾同住,連與前妻生的女兒都是看戶口名簿才知有新媽,李男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獲准。(記者陳鳳麗攝)

2021/04/29 08:5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好扯!李男與中國籍女子結婚快22年,卻不曾同居,且中國女申請入境探親未知會台灣丈夫,還因賣淫被遣送出境至今逾21年,李男與前妻生的女兒還是上高中後看戶口名簿才知有新媽,李男今年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撇清「假結婚」,強調確有想跟李女結婚才赴中國結婚,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兩人徒有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准予離婚。

南投縣李姓中年男子是在近22年前,與中國籍林姓女子在中國結婚,李男後來有拿海基會證明和公證書等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其中國籍妻子也曾在兩人辦結婚後兩個月,以入境探親名義申請來台,但她沒有告訴「丈夫」,來台後因賣淫被查獲,1個月後遣送出境,至今超過21年。

李男當了李女的台灣丈夫快22年,兩人從未住在一起,今年終於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他與前妻生的女兒也不曾看過父親再婚的對象,且還表示「高中時看戶口名簿才知道父親又結婚」。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李男與中國籍妻子從不曾同住,且多年來未曾聯繫,李男甚至連妻子實際住在中國的什麼地區都不太清楚,此顯與婚姻是兩人結合共組家庭,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宗旨相違背,李女也無繼續維持婚姻關係的意願,因此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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