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取締傷警飆國罵 火爆女駕駛患情緒障礙改判緩刑
2021/04/15 10:2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黃女開車不服警方攔檢當場飆罵警察三字經,並在拉扯過程中導致員警受傷,員警合力壓制火爆女駕駛依妨害公務等罪送辦,一審法官判黃女3個月徒刑,因黃女提出罹患「雙相情緒障礙症」等診斷證明,經上訴後,二審改判拘役20天,並予以緩刑機會。
黃女1年多前駕車行經恆春鎮時被警方攔檢,黃女卻情緒大暴走,連續對執法員警飆罵三字經,警方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在拉扯過程中,導致1名員警的手腳受到擦挫傷,費了一番工夫才將黃女送辦,屏東地院簡易庭依妨害公務罪判處黃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女以罹患「雙相情緒障礙症」因當時躁症發作才情緒失控作出脫序行為等事由,提起上訴,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屏東地院經委託醫學鑑定後,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黃女於該行為時確因精神障礙,導致其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遂依法減輕其刑,改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