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當著女兒面前偷傘 女富商辯「自己的」被監視器打臉

羅姓女富商當著女兒的面偷走中鋼股東會發的印有台灣黑熊的傘。(資料照)

羅姓女富商當著女兒的面偷走中鋼股東會發的印有台灣黑熊的傘。(資料照)

2021/02/02 16:4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從事鰻魚生意的羅姓女富商家境頗佳,她雨天到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替日籍丈夫辦理居留證時,因自己的傘壞掉,竟當著女兒的面隨手偷走一把傘,失主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找到羅女,但羅女死不認錯,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聲稱擔心有案底無法歸化日本,趕緊跟被害人和解,獲法院輕判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19年8月19日下午1點多,61歲羅姓女富商跟女兒到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幫日籍丈夫辦理居留證,當天下雨,她手拿著一把淺藍色的傘,女兒則拿著一把透明的傘。離開時,女富商手拿裡女兒的透明傘,手上還有一把中鋼股東會所發、綠色印有台灣黑熊圖樣的傘。

傘主發現雨傘不見報警,警方趕到現場,調閱南服中心門口監視器畫面,發現羅女進入服務中心前,手中的藍傘已壞損,但她離開南服時,卻沒有拿走插在門口傘架的藍色傘,反而拿起綠傘檢視一番後,把傘拿走。

警方循線通知羅女到案,但羅女否認偷傘,辯稱「我進去時就拿1把雨傘,出來時也拿1把雨傘,沒有偷東西」、「這是我平常在用的傘,都放在我包包裡」等,但監視器畫面會說話,羅女就算不認錯,偷傘行徑還是被拍下,檢方也認定她不是誤拿他人的傘,而是故意用壞傘「換」好傘。

高雄地院審理時,羅女自知難逃法律追訴,當場承認犯行,趕緊與當事人和解,她說,因為擔心自己有案底,有犯罪記錄會影響未來申請歸化日本,才會說自己沒有偷傘,法官認為她已知錯,且沒有前科,於是依竊盜罪輕判她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