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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後檢再次搜索 屏東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收押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被法院羈押。(取自潘和源臉書)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被法院羈押。(取自潘和源臉書)

2024/04/26 17:5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無黨籍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涉嫌圖利,3月被檢方聲押法院裁定交保後,屏檢昨再度發動搜索及約談,檢察官認為潘和源違反法定機要人員進用方式規範,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疑重大,再度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今天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屏檢調查,賴勇煌為新埤鄉公所秘書,陳男為鄉公所聘僱的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潘和源1年多前就任鄉長後,欲聘潘日文為機要秘書,但鄉公所當時並無機要職缺,且高職畢業且未有相關職務經驗的潘日文也不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規定,僅得以臨時人員聘用,潘和源、潘日文、賴勇煌及陳男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聯絡,違反法定機要人員進用方式,進用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實際上則由潘日文領取差額薪資。

屏檢3月間傳喚潘和源等4人後,陳男坦承犯行,獲諭知7萬元交保,潘和源、賴勇煌及潘日文等3人拒不認罪,檢察官認為3人涉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卻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各以30萬元、15萬元、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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