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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宣指控賴瑞隆涉慶富案 藍高市議員陳麗娜獲不起訴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參選立委時,斥資發文宣指控賴瑞隆涉慶富案,但檢方偵結後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參選立委時,斥資發文宣指控賴瑞隆涉慶富案,但檢方偵結後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2020/09/26 11:4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因幫忙證明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座車被裝追蹤器,後來又被韓市府打臉的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去年接受國民黨徵召,挑戰尋求連任的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她在選舉期間斥資在選區內發文宣,影射賴涉及慶富弊案,賴不滿提告,但檢方認為文宣內所寫的事都可受公評,偵結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今年1月立委選舉前夕,陳麗娜以每張0.4元的價格,委請派報社在小港、前鎮一帶廣發「賴瑞隆當海洋局長時,高銀借錢給慶富」、「賴瑞隆當立法委員時,堅持把慶富的『弊』字拿掉」等文宣,甚至還在馬路上掛起「是誰?反對調查慶富案?支持成立特偵組」等布條。

賴認為陳發送選舉黑函意圖使人不當選,蒐證後提告違反選罷法,檢方偵查時,認為陳只是「客觀陳述」賴當海洋局長時,高銀曾核貸給慶富公司,且立法院委員會公報第107卷第88期第148頁的委會員紀綠,也確實記載賴有發言要把慶富案的「弊」字拿掉,因此文宣內宣不算「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

至於陳指示懸掛「是誰?反對調查慶富案?支持成立特偵組」等布條,檢方也認為沒有具體指涉是誰,也不能算是散布謠言或不實之事,因此認定陳的所作所為都是喚醒民眾注意公共事務,不構成違反選罷法規定,偵結處分陳麗娜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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