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信安非他命被偷還敢報警逮賊!但失主果真是毒販
2020/08/10 15:22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陳姓男子報警稱車內現金1萬多元被偷,被逮的王姓竊嫌供稱只偷安非他命,但法官認為毒品被偷,不可能報警,最近對王判拘役40天;不過,失主陳男後來被警查獲販賣安非他命毒品,近日被台東地方法院重判9年10月。
失主、竊賊在同1個月內接連被法院判刑,且失主的下場更慘!
竊案是發生在105年6月間,當時失主陳姓男子在警訊稱,他攜帶3 萬元,在繳交會款2 萬元後,將剩餘之1 萬元置於包包內,包包放在車上,車門未上鎖就去工作,隔天發覺錢不見了,警方逮捕竊嫌王姓男子,他坦承行竊,但供稱只偷到「安非他命」1包。
失主陳男在100 年間有施用毒品被勒戒的紀錄,法官審酌毒品屬違禁物,依法不得持有,若因毒品遭竊而報警協尋,一但尋獲等同入罪於己,陳男豈可能因毒品遭竊而貿然報警協尋,因此不採信王男說詞,以竊盗罪判王男拘役40天。
此竊案發生在105年間,但在107年間,陳男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警方監聽,結果被監聽到販賣安非他命毒品,以冷凍空調為業的陳男還以「冷媒」做為毒品暗語,共有4次販毒行為,陳男否認販毒,但法官日前對每案各判刑7年6月到8年6月,合併執行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