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吳淑珍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 種村碧君2審仍判4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女性友人、貴婦團成員種村碧君,被控提供135張發票給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去核銷國務機要費542萬元,一審依貪污罪將種村判刑4年,她上訴後,曾以心律不整為由聲請停止審判遭駁回,審理時數度強調並沒犯罪,請法官還她清白,高等法院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今仍判她4年徒刑,還可上訴。
具有日本國籍的種村碧君,原名「李碧君」、「李淑雅」,是杏林新生製藥、瀛得投資公司負責人,檢方2009年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發現種村碧君提供吳淑珍135張發票,後來吳淑珍將這些發票核銷申報為國務機要費542萬元,向台北地院告發。
北院審理時,種村碧君仍辯稱,她以為發票是捐給公益團體兌獎,不知被拿來作為其他用途,但法官不採信她的辯詞,依貪污、偽造文書罪判她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種村碧君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開庭時,種村碧君幾乎都坐輪椅、戴口罩出庭,以沙啞聲音喊冤說,她真的很愛吃、很會消費,「我全身都是發票」,看到身邊朋友都把發票給吳淑珍,她也跟著給,吳沒說要做什麼用,她以為是要對獎之用,不知是要拿去核銷國務機要費,「我怎麼敢犯罪?」
種村碧君強調她是正直的人,心安理得,這案子結束之前,她絕對不會出國,就算生病也一定到庭,她沒有權力,更不敢犯罪,她是冤枉的,這了這件案子身心俱疲,希望法官判她無罪,「還我14年來的清白」。
辯護律師吳孟良答辯指出,吳淑珍並未告知種村發票要做何用途,她以為是公益捐獻,不知道會計後來會在發票加蓋總統府印章去核銷請款,不但不是共犯,連幫助犯也算不上。
但高檢署檢察官主張,種村碧君提供的發票金額大多超過5000元,顯是經刻意過濾挑選高額發票給吳,她可以預見發票是要被吳拿去報帳,甚至明知其目的而提供,應構成貪污罪正犯或幫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