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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老師偽裝女性蹂躪嫩妹 還仿SM情節要她喊「我最騷」

一審士林地院依妨害姓自主等罪,判處施男10年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5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駁回。(示意圖)

一審士林地院依妨害姓自主等罪,判處施男10年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5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駁回。(示意圖)

2020/01/23 16:01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施姓武術老師在網路上假冒成女性,把少女阿梅(化名)拐到摩鐵後,強行性侵並拍攝性愛影片,還仿SM情節,要阿梅自稱:「我最騷我最欠幹」,並恫嚇不准報警,否則公開性愛影片;一審士林地院依妨害姓自主等罪,判處施男10年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5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駁回。

檢警調查,大學畢業的施男,曾在多所幼兒園、國小、國中及私立文教機構擔任武術老師與教練,去年5、6月間,施男上instagram假裝自己是高職生並化名「林成恩」,結識未滿16歲的阿梅,得知阿梅喜歡女生後,佯稱可介紹胞妹「林語晨」與之認識,隨後冒用「林語晨」身分傳訊給阿梅,成功約炮。

去年7月4日上午9時許,阿梅進到旅館房間,只見施男坐在房內,便質問施男身分,施男騙稱:「我是林語晨的朋友」、「林語晨快到了」等語,阿梅相信後坐在床邊滑手機;施男見狀隨即褪去阿梅褲子,見阿梅準備撥打電話求救,立刻奪取手機丟到一旁,並摀住阿梅嘴巴強行性侵。

施男為滿足性慾,還模仿SM情節,要阿梅自稱「我最騷我最欠幹」,結束後,為免東窗事發,又出言恫嚇:「如果敢報警,我就公開影片,妳應該知道報警的後果會怎樣」,被害者事後向母親訴苦,全案因而曝光。

一審士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施男10年徒刑;恐嚇罪部分判處5月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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