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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躲巷弄偷拍洗澡 現役軍人挨告獲不起訴

賴姓軍人遭控躲在通化街巷弄內偷拍女子洗澡,但因手機內沒有偷拍照,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記者黃捷攝)

賴姓軍人遭控躲在通化街巷弄內偷拍女子洗澡,但因手機內沒有偷拍照,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記者黃捷攝)

2020/01/20 19:37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賴姓現役軍人去年8月到台北市大安區通化街找女友,半夜在附近巷子抽菸,見其中一扇窗戶內有女子洗澡,竟涉嫌拿手機企圖偷拍,卻被揪出,挨告妨害秘密,不過,台北地檢署還原賴男手機記憶卡,並未發現偷拍照,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提告女子指出,她與丈夫平時在通化街夜市擺攤,去年8月間凌晨收攤回到住處,她隨即進浴室洗澡,洗到一半突然看到窗外有人拿手機往裡面拍,當場嚇得呼救,丈夫也立刻衝出門查看,但嫌犯已經逃跑,只好回到家報警。

檢警調閱監視器找到賴男,並發現該條巷子是死巷,賴男卻在案發前進進出出8次,形跡可疑,因此傳喚他到案說明,但他否認偷拍,辯稱是女友住在附近,他只是在附近閒晃,並停在提告女子洗澡的窗外抽菸。

因賴男過去也曾挨告妨害秘密,檢察官並不相信其辯詞,但他手機經數位還原後,並未找到偷拍照,而妨害秘密不處罰未遂犯,檢察官最後只能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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