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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臉書PO罵同事 還扯「呂*遠大律師」

葉女上臉書罵吳女,言談間還扯到「呂*遠大律師很疼她」等語,事後挨告。(示意圖)

葉女上臉書罵吳女,言談間還扯到「呂*遠大律師很疼她」等語,事後挨告。(示意圖)

2019/09/27 14:2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葉女與吳女為同事,因細故產生嫌隙,葉女後來竟上臉書發文指吳女是毒蟲、作過制服店,言談間還提到「呂*遠大律師很疼她」等語;吳女受不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葉女被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台北地院民事庭再判葉女應賠償吳女5萬元。刑、民均可上訴。

起訴指,去年3月5日上午6時許,吳女上臉書貼文指摘:「我怎麼可以讓一個毒蟲毀了我剛開始的新生活...做過制服店不可恥...每天說呂*遠大律師很疼她,每天說認識多少警察男友」等不實言論,並隨文附上她與吳女合照,待友人留言後,回覆所指對象之人是與她合照的吳女。

刑事判決指,葉女事後被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民事部分,吳女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葉女未到庭抗辯,也未提出書狀說明。

法官審結,認定葉女影射吳女為「毒蟲」、「做過制服店」、「說呂*遠大律師很疼她」、「認識很多警察男友」等言論,導致吳女受有精神上痛苦,審酌雙方條件後,判葉女應賠償吳女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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