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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約砲被正牌老公接到電話急掛 但來不及了…

情境照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情境照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2019/09/09 06:1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李男發現老婆「阿咪」(化名)手機line裡面,有與暱稱「田田」之人曖昧鹹濕對話,逼問後說出與超商田姓店員有發生姦情,田某坦承有性行為,但否認犯行,說他有確認阿咪已離婚,身分證配偶欄是空白。但法官說田某自承打電話給阿咪,接起來卻是陌生男子,他立即掛電話!如果確認阿咪離婚,光明正大交往,理應問清陌生男子是誰?顯然心虛才立即掛電話,依妨害家庭判田某3月徒刑,民事賠償20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李男婚後6年發現妻子阿咪經常出現偷偷摸摸講電話及傳簡訊,去年5月25日又發現阿咪手機裡與暱稱「田田」有親密對話,當天李男還代為接到一通不出聲的電話,質問後阿咪坦承與田某在去年4月10日在田某員工宿舍發生性關係。

田男辯稱,認識阿咪她一直抱怨婚姻說要離婚,去年1月10日左右阿咪說離了,他不相信還請她拍身分證背面給他看,配偶欄的確是空白,我們才成為男女朋友。

而同年5月25日打電話給阿咪,是由一位男子接起來,他立即掛電話,後來再度去電,阿咪才說其實還沒離婚,那張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是她妹妹的,他很生氣,之後就沒來往。

阿咪卻證述,發生性行為前「田田」就知道她還沒離婚。

法官查出確實有田某打電話紀錄,當時田男撥電話給阿咪,卻是男生(正牌老公)接聽,立即將電話掛掉,法官說生活經驗中,光明正大交往,撥給女朋友電話,卻由他人接聽,理應詢問對方身分,代為接聽的理由,毫無對話立即掛斷,莫非心虛!

再審視「田田」與阿咪line對話,「陪我一天半,說去找你媽就好啦」,阿咪回:「不能過夜啦」等,如果阿咪已離婚何必編謊言!田某辯稱,阿咪離婚後住姑姑家,姑姑管得特別嚴,不讓她出門過夜,田某說他也認為被限制這麼多很奇怪,但有確認過她的身分證,就沒有懷疑了。法官認為,阿咪是心智成熟成年人,焉有被其家人限制出入至此程度之理,顯然是被告臨訟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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