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渣男軍人瞞孕妻向少女約砲 沒啪到還被判刑

2019/08/02 22:48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現役軍人前年瞞著孕妻,透過交友軟體向15歲少女約砲,想瓦解少女心防,竟謊稱擁有詛咒能力,拒絕他將遭不幸,嚇得少女情緒低落,幸被學長及時察覺報警才未得逞,高雄地院今審結,判張姓軍人應執行刑1年2月,因雙方和解賠償10萬,張男獲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張姓現役軍人於前年10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被害人,傳訊息還曾視訊聊天,張男得知少女僅15歲,竟萌生色心,謊稱自己曾到陰廟拜拜,擁有詛咒功力,曾有女子拒絕他的要求慘遭輪暴,也有人發生車禍重殘。

少女信以為真,心生畏懼,張男涉嫌繼續謊騙,致使被害人心神失寧,情緒一度陷入低潮,張男見機不可失,先要求少女傳送「拍到腳、不拍臉」的照片,被害人依指示傳送照片,張男食髓知味要求與他發生性行為,才能化解詛咒。

恐懼不知所措的少女求助學長,才知被對方唬弄,向警方報案,而未讓張男得逞。高雄地院認為被告張男見少女年幼可欺,竟掰出怪力亂神等咀咒之說,意圖使她聽從指示,進而能發生性關係,詐術對少女內心的強制作用不輕,已對當時年僅15歲的被害人造成心理創傷。

法官姑念張男犯後悔誤且坦承犯行,已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成立調解,依約給付10萬元賠償金,努力彌補對少女所造成的損害,當事人均願原諒張男,判刑1年2月,裁准給予緩刑自新機會,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需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並至指定機關服義務勞務60小時,全案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