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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偷親助理嘴角被免職 怒提再審卻心碎了

司法院職務法庭駁回陳鴻斌的再審之訴。(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職務法庭駁回陳鴻斌的再審之訴。(記者吳政峰攝)

2019/07/03 15:1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偷親女助理嘴角等不當言行,被職務法庭認定已達性騷擾、不適任審判,日前判免職,陳鴻斌不服提起再審,今(3)日被職務法庭駁回,而這已經是本案第三次再審,前兩次均翻盤,這次陳鴻斌慘遭滑鐵盧,日後再審成功的機率恐怕不高。

陳鴻斌被監察院認定有8項違失,分為偷吻女助理嘴角、稱絕對不會原諒她接受男性邀約、擋住辦公室大門阻陳離去、辦公室內擁抱、購物代付帳、贈相機、邀上山拍照、掩飾自身疏失等,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第一次原判他免職,未料陳鴻斌提起再審,主張合議庭成員應迴避未迴避,組成部合法,獲得職務法庭肯認,開啟再審(原再審),並重新認定違失降至3項,廢棄免職判決,改判罰薪俸1年。

監察院不滿,也提起再審,主張職務法庭的審判長法定應為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但「原再審」的審判長卻是資深法官林文舟,合議庭組成不合法,亦獲得職務法庭肯認,二度開啟再審(再再審),廢棄原再審的罰俸判決,改維持原審的免職見解;而此再再審成功,也創了台灣史上一案二度開啟再審成功的例子。

陳鴻斌的法官身分再度被剝奪,由於他已經申請退休,退休金一個月少了約10萬元,影響甚鉅,他遂向職務法庭提起第三次再審,惟職務法庭這次不認可他的主張,駁回再審之訴。若未來陳鴻斌還有新事實、新證據,仍可提起再審,無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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