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協會怒了 要求職務法庭配置性別比例
2018/03/14 22:2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原被判免職,再審後改判罰款即可,保住退休金,引發各界譁然,司法院遭波及,主動提出修改「法官法」與「公務員懲戒法」的想法,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也不滿,要求涉及性別議題的案件,職務法庭法官組成應有性別配置比例。
女法官協會指出,對於涉及性別議題案件的職務法庭法官組成,性別配置比例建請参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3項授權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7條第2項的規範精神。
女法官協會說,對於涉及性別議題案件,被害人個人資料應採行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之保密措施,不得揭露其工作單位及足資識別身分資訊,俾利維護被害人的隱私丶安全及純淨的審判空間。判決確定後,承審法官製作之裁判或對外發表之言論,除應遵守被害人資料保密原則,應同理案件被害人,避免造成二度傷害。
女法官協會主動請纓,稱可推派代表參與職務法庭法官的遴任,以善盡章程所定維護司法獨立、倡導與推動司法改革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