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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移工拿別人證件受檢 眼神出賣了她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NGUYEN是為了謀生才會冒名受檢,予以緩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NGUYEN是為了謀生才會冒名受檢,予以緩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9/04/09 12:1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越南籍女子NGUYEN於2014年棄工逃逸後,轉任非法看護。她擔心被逮,請友人找來取得我國國籍的越南女子身分證照片,存在手機中備查。今年2月基隆市專勤隊到醫院查察時,請NGUYEN拿出準備好的照片受檢,她卻因眼神閃爍飄移露了餡,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辦。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NGUYEN是為了謀生才會冒名受檢,予以緩起訴處分。

專勤隊隊員調查,NGUYEN於2011年被雇主申請來台看護,卻於3年後棄工逃逸,在非法仲介的媒介下,躲到各大醫院擔任看護工,NGUYEN擔心被逮,找朋友取得一名取得我國國籍的越南女子身分證圖片,意圖假冒該女子身分,躲避規查。

基隆市專勤隊2月26日到基隆某大型醫院查察逃逸移工時,發現NGUYEN查核身分時,她卻佯稱未帶身分證,但有將證件拍下,拿出身分證圖片給查緝人員檢查。但查緝人員發現NGUYEN眼神一直飄移,感覺有異,追問之下發現漏洞百出,便將她帶回偵訊。

NGUYEN到專勤隊後,承認自己是逃逸移工,為了生活不得以才會冒名。經比對之後確認NGUYEN真實身分,偵辦人員訊後,依涉犯偽造文書罪將他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

檢察官認為,NGUYEN是為了求職謀生才會犯下偽造文書犯行,惡性並非重大,且犯後深具悔意,予以緩起訴處分,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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