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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第三度酒駕撞死孝子 判賠死者父母531萬餘元

李男去年1月第三度酒駕,逆向開車撞死人,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李男去年1月第三度酒駕,逆向開車撞死人,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2019/04/06 17:4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經營夾娃娃機的店老闆李聖光,曾酒駕闖紅燈害死女友,去年1月第三度酒駕還逆向開車,駕駛MINI COOPER撞死為了幫助家計從軍的19歲獨子林雲凱。刑事部分,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民事部分,法院再判李要賠死者雙親531萬餘元。

李聖光2014年9月曾經酒後駕車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卻不知悔改,去年1月2日中午在汐止區某釣蝦場喝了4罐啤酒後,開車回到基隆百福社區內投資的娃娃機店巡視,卻又在路旁超商喝了兩罐啤酒,同日晚間7時50分,開車返家經過工建路時,想超越前車,竟逆向行駛,撞上騎乘機車的林雲凱。

林男被撞之後車子向後滑行約20公尺起火燃燒,林男則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警急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出血性休克、氣管斷裂、氣胸及多處骨折,傷重不治。

法官審閱資料得知,林男於2008年就曾因為酒駕害死女友,過失致死部分因取得家屬諒解後,檢察官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另又於2014年再次酒駕,此次已經是第二次酒駕害死人。

法官認為,李男於案發時立刻向家屬下跪道歉,態度尚佳,但已二次酒駕撞死人,因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判處李男有期徒刑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民事部分,林的雙親以兒子是家中獨子,為了不造成家中經濟負擔,選擇從軍服志願役,卻無端遭李酒駕撞死,他們2人退休後需要兒子扶養,向李合計求償594萬3474元,法官核算2人退休後平均餘命與所需開銷後,判處李須賠償林的雙親共531萬2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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