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議員求宣誓就職 法務部:非主管機關
2019/03/26 23: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嘉義縣議員當選人王焜玄因涉賄選,現被羈押於嘉義看守所,日前突然要求嘉義縣議會向嘉義地院申請,讓他在看守所內宣誓就職,但法官以縣議會未提供內政部與法務部的同意公文為由拒絕,對此,法務部26日回應「並非主管機關」,能否在看守所內宣誓就職,還是須賄選案的承審法官同意才行。
法務部指出,按宣誓條例第3條第1、2項規定:「前條公職人員(包括王焜玄)應於就職時宣誓。...因故未能於規定之日宣誓就職者,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及同條例第5條規定:「宣誓應於就職任所或上級機關指定之地點公開行之...。」王焜玄因涉賄選案,現由嘉義地方法院羈押中,故未能於規定之日在就職任所(即嘉義縣議會)宣誓就職,依前開條例規定,若經主管或權責機關另定日期舉行宣誓,自應由其上級機關指定其他地點公開行之。
法務部解釋,法務部並非宣誓條例的主管或權責機關,也不是該條例規定的上級機關,無從另定宣誓日期或指定其他地點公開宣誓,故外傳法務部為前揭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需要等到法務部同意,王焜玄才能在看守所內宣誓的說法,與規定不符。
法務部表示,王焜玄現正由嘉義地院法官裁定羈押中,若欲辦理與案件無關的事項(如:宣誓就職),應先經該案承審法官同意,以免影響訴訟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