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聲請律師閱卷權釋憲延期 大法官:不准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表示,對法務部希望偵查中的律師閱卷權釋憲案,大法官能將言詞辯論和釋憲結果延期一事,經全體大法官開會討論後決議,「歉難同意」。圖為司法大廈。(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法務部希望偵查中的律師閱卷權釋憲案,大法官能將言詞辯論和釋憲結果延期一事,經全體大法官開會討論後決議,「歉難同意」。
大法官書記處指出,該釋憲案的言詞辯論期日和爭點,已發函通知聲請人賴素如和律師李宜光及鑑定人等人,司法院並以新聞稿正式公告,因此不宜變動,以免影響程序進行,另外,憲法解釋與內閣是否更動無關,也不涉及政治部門的「政策決定」,且羈押程序可否閱卷的爭議存在已久,法務部曾參與討論修法問題,對此法律爭議並不陌生。
法務部主張釋憲延期主要理由有二,首先,行政院內閣已於1月18日因應新國會提出總辭,於新內閣組成前,相關重大決策、人事案應暫緩,等5月20日新任總統任命行政院長後,再擇日言詞辯論;其次,法務部需要更多時間了解司法警察機關的意見和準備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