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曾梅開三度卻不養兒女 老婦晚年罹病告不成3子女遺棄

台北地檢署調查,朱婦早年與張姓前夫離異後,至今只探視過張的兒女1次,且她現在領有老人年金,她的兩名弟弟及她與吳姓前夫所生的兒子,也有資助她的生活,認定其子女不構成遺棄,將3子女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調查,朱婦早年與張姓前夫離異後,至今只探視過張的兒女1次,且她現在領有老人年金,她的兩名弟弟及她與吳姓前夫所生的兒子,也有資助她的生活,認定其子女不構成遺棄,將3子女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8/06/11 13:1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7旬朱姓老婦早年梅開三度,3段婚姻中共生下2子、1女,她晚年罹病無依,不滿子女對她不聞不問,怒控3名子女遺棄;台北地檢署調查,朱婦早年與張姓前夫離異後,至今只探視過張的兒女1次,且她現在領有老人年金,她的兩名弟弟及她與吳姓前夫所生的兒子,也有資助她的生活,認定其子女不構成遺棄,將3人不起訴。

檢方調查,朱婦早年曾有過3段婚姻,與張姓前夫生下1子、1女,另與吳姓前夫生下1子;她24歲與張姓前夫離婚後,近50年以來,只見過張姓前夫的兒、女1次,兒女成長期間,她從未與2名子女有所往來。

檢方傳喚朱婦所生的3名子女,其中她與張姓前夫所生的1子、1女,均已40多歲,2名子女否認遺棄母親,指40多年來,他們始終不知母親去向,從小是由祖母、姑姑及父親所帶大,母親從未撫養他們,直到6年多前,母親才主動找上他們,但之後就斷了音訊。

朱婦與的吳姓前夫所生的28歲兒子則指稱,他自小是由祖母帶大,母親從來沒撫養過他,他長大開始工作以後,仍有按月給母親孝親費1500元,但他還要撫養祖母,憑他目前的薪水,實在無法給母親更多的孝親費。

檢方調查,朱婦去年因腦中風失去謀生能力,現按月領老人年金4200元度日,她的吳姓兒子每月另會給她1500元,其餘不足的開銷分別由與她同住的兩名胞弟支付,尚未達不能維持生活的處境,認定她的3名子女不構成遺棄,所以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