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3高層挨告洩密 和解獲不起訴
2017/11/17 12:28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茂德國際月初拍板買下東森電視,然而之前台數科欲收購東森時,曾引發交易風波;東森監察人謝長仲提告指控,東森董事長范瑞穎、副董事長殷尚龍、董事唐子明未經董事會同意,擅將東森電視財務等業務秘密洩露給台數科,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背信罪,由於雙方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今將范等3人不起訴。
謝長仲提告時表示,范、殷、唐均為東森電視董事,對公司有忠實執行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但其為協助凱雷集團將持有東森電視的股票出售給台數科,竟洩露財務營收等營業秘密給具有競業關係的台數科,損害公司利益。
謝長仲指出,范等人都是東森電視大股東偉齊公司的法人代表,指派到東森電視擔任董事。凱雷集團透過百分之百持股的偉齊等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東森電視百分之62.41%股權,台數科則欲透過子公司向凱雷集團收購東森電視持股。
謝長仲認為,台數科是有線電視業者,也擁有衛星電視頻道,和東森電視具有業務競爭關係,范等人意圖為凱雷集團及台數科的不法利益,幫助東森電視的競爭對手,損害公司的財產或其他利益,明顯涉及違法。
對此,東森曾發聲明澄清,強調各項營業資訊並無被任何人違法揭露,東森各主要股東及代表各該法人股東董事,就東森各項營業及財務資訊之揭露,均遵守各主要股東與東森之約定,並無仼何違反約定之保密義務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