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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數科併購案駁回 公民團體籲加快「反壟法」立法

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一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上月做出「不予同意」裁決,多個公民社團呼籲通傳會應加快「反壟法」立法腳步,圖為台數科董事長簡森垣。(資料照,記者陳柔蓁攝)

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一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上月做出「不予同意」裁決,多個公民社團呼籲通傳會應加快「反壟法」立法腳步,圖為台數科董事長簡森垣。(資料照,記者陳柔蓁攝)

2017/06/02 17:59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針對備受矚目的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一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於31日做出「不予同意」的裁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共同發出聲明表示,通傳會強調併購案裁決的結果是綜合考量整體產業的發展、市場秩序與媒體經營能力做出的決議,對於通傳會的審理態度予以肯定外,針對此案也呼籲通傳會應加快「多元維護與反媒體壟斷」(反壟法)立法腳步。

聲明中指出,面對媒體併購案,在審查上應要有一定的標準與判斷方式,而現在卻是以「個案不同,逐案審查方式」進行,似乎讓外界認為審查標準似乎標準不一,因此,用個案審查方式進行,公民團體認為絕非永久之策,也因此更顯示出延宕多時的「反壟法」制定的急迫性。

公民團體也指出,今年3月通傳會主委詹婷宜曾在立法院答覆質詢時承諾將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公布「反壟法」草案,因此提醒並呼籲通傳會應該履行承諾在6月公布「反壟法」,以利該法之社會討論與審查。

聲明中也表示,拒絕媒體壟斷其目的在保障媒體多元性,因此,「反壟法」只是手段,其目的在於維護多元以保障消費者的閱聽權利,公民團體認為,「反壟法」的制定並非是阻礙媒體規模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反而是藉由「反壟法」的制定才能夠拉起那道紅線,從而保障在媒體併購發生之後,如何在法規上保障媒體在自由市場競爭的健全發展,進而保障產製內容的多元性,因此主張要將「多元維護」字眼放在前面,「反媒體壟斷」在後面。

最後,公民團體再次呼籲通傳會,應信守先前的公開承諾,「反壟法」草案應於今年6月底前儘速公布,切勿拖延,以符合公民社會自反媒體壟斷運動之後的期待與保障媒體市場的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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