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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行車糾紛鬧到警局 4條通緝犯逮正著

2男子行車糾紛在大馬路幹架。(圖擷取自爆料公社)

2男子行車糾紛在大馬路幹架。(圖擷取自爆料公社)

2017/10/30 10:5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市三民區吉林、永吉街路口,昨晚9點21分許,2名男子因機車行車糾紛,在路上爆發口角、互毆,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其中25歲曾男宣稱有事無法到派出所,接著轉身拔腿就跑,仍被警方追上制伏,原來他是強盜、妨害兵役等4項通緝犯,曾男另經酒測值達0.61mg/L,又觸犯公共危險,罪加一條。

曾男與27歲王男(傷害、誣告前科)昨晚在吉林、永吉街路口互毆的畫面,還被網友po上《爆料公社》,網友們紛紛留言「為什麼打架都這麼愛抱在一起」、「中國古拳法」、「四兩撥千斤哪來的自由搏擊」,「就地上演床戲」,還有網友打趣的說一旁寬伯鹽水雞「一直被置入行銷」。

轄區三民第一警分局十全路派出所獲報,迅速趕往現場後,雙方已無扭打情事,剛開始曾男在警方詢問時,謊稱自己姓胡,並宣稱自己有小孩沒有時間跟警方回派出所。

但為釐清事情經過,在警方追問下,曾男突然轉身拔腿就跑,十全所長黃昶斌見狀快步追向前,其餘員警也騎乘警用機車鳴笛追趕,成功將曾男制伏,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經警方人臉辨識系統查詢,確認曾男是4條通緝的通緝犯(強盜,妨害兵役,業務過失傷害,贓物)。

曾男也沒想到自己一時衝動與人糾紛,竟變成警方上門的績效。另曾男經警方酒測後,酒測值達0.61mg/L,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相關案情警正在釐清,2方當事人均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暫不提傷害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曾男是4項通緝犯。(記者方志賢翻攝)

曾男是4項通緝犯。(記者方志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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