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求救字條放神明廳 揪出色狼姨丈公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對就讀高職與小學的姊妹花(15歲、12歲),去年到姨婆家幫忙照顧患有身心障礙的舅舅,不料姨丈公(姨婆的先生),趁著家裡沒人先對姊姊性交得逞,接著又把性器官塞進妹妹的嘴巴。隔天2姊妹又被叫來照顧舅舅,2姊妹斷然拒絕,卻又怕被大人罵,便寫字條「我們不是不去,而是姨丈公會對我們亂來」,特別放在「神明廳」,字條被外公發現,報警處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小孩不可能憑空誣陷自己的長輩,且已通報給學校老師知道,昨重判姨丈公14年徒刑。
姊妹花不敢告訴其它大人「我們被性侵」,便寫在日曆紙上,但又不知道交給誰,便將其放在神明廳,外公在祭拜祖先時,見神桌上有一字條,驚見2個外孫女,被姨丈公性侵,便叫當雙方前來對質,姨丈公矢口否認性侵,只說「摸摸胸部而已」,但姐妹倆指證歷歷,隔天還加碼告訴導師,整個案情因此曝光。
這對姊妹花經常會到溪湖鎮的外婆家,而外婆隔壁就是姨婆家,姨婆的兒子患有重度身心障礙,需要人照顧,去年7月20日,外婆叫2姊妹前來照顧舅舅,而家裡只剩姨丈公、舅舅及2姊妹。
判決書表示,姨丈公見姊姊在客廳椅子上睡覺,便掏出性器,插入姊姊的下體,來回抽動,直到射精,姊姊被嚇到驚醒,但隐忍不敢出聲,姨丈公射精後,又把性器塞入旁邊妹妹的嘴裡。
判決書說,隔天外婆又叫2姊妹前來照顧舅舅,2姊妹拒絕,但又怕被外婆罵,便用日曆紙寫著「外婆,我和妹妹不是不去,而是姨丈公會對我們亂來」,這張紙壓在神明廳的桌子上,隔天外公看到這張紙,晚間叫姨丈公和2姊妹過來了解事情的緣由,姊妹吐露上情,姊姊還驚爆,「早在2年前姨丈公就對我性侵!」
姊姊將此事說出後,整天悶悶不樂,被學校老師發現,導師問明原因,她對導師重述自己跟妹妹的遭遇,學校立即向教育處通報,警方到家裡調查。
法官表示,姨丈公堅決否認犯行,還說2女是受人指使才會誣陷他。法官表示,此事對小孩心理造成重大的創傷,妹妹還有自殘割腕的情況,又姊妹年紀尚小,對姨丈公素無冤仇,實在不可能構陷攀誣,被告所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審酌被告所為造成兩女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危害她們身心健全發展,且造成創傷後壓力症之情形,又否認犯行,且迄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定應執行1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