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通姦被抓想離婚 竟申報妻子為失蹤人口...
2016/09/08 16:1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前年10月28日因通姦被老婆發現,鄭妻氣得搬至兒子家住,鄭男提出離婚訴訟,疑因為了離婚歸責問題,前年12月17日向警方謊稱妻子前年10月26日就失蹤,申報為失蹤人口,涉犯偽造文書罪嫌,檢方之前做出不起訴處分,高檢署發回再議,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後認為,鄭男明知妻子住在兒子家還謊報失蹤,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今將他起訴。
鄭男否認犯行,供稱妻子離家後便失聯,不知妻子行蹤;但鄭男兒子表示,前年11月父親還帶房仲至他家,打算賣掉房子,當時開門的就是媽媽;且前年10月28日,爸爸還幫忙把媽媽慣用的電腦桌搬到他家,父母親吵架後仍偶爾會碰面。檢方因此不採信鄭男供詞。
檢方認為,鄭男申報妻子為失蹤人口,經警方形式審查後,將鄭妻登載為失蹤人口,生損害於鄭妻及警察機關對失蹤人口查詢作業管理的正確性,今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