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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認定母親誘導男童回話控猥褻 他挨告獲不起訴

2016/04/11 18:5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在幼兒園當老師的小君(化名),受託照顧班上的3歲男童,某次男童母親發現男童下體紅腫,質疑兇手是曾恐嚇男童「要剪掉你小雞雞」的小君胞兄,男童母親為了聽到男童親口說是其所為,多次以誘導方式攝錄問話,直到男童稱被咬2、3次後,才拿攝錄影片告小君胞兄強制猥褻;台北地檢署認為男童在影片中說詞反覆,所以不起訴。

檢方調查,前年8月至去年6月間,小君受託在課後照顧班上的3歲男童,某次男童洗澡後,光著身子亂跑,小君胞兄為了讓男童乖乖聽話吹頭髮,遂比出剪刀狀的手勢,嚇男童說:「要剪掉你小雞雞!」男童分不清此話輕重,便童言童語地向母親告狀。

去年6月間,小君發現男童下體紅腫,告知男童母親帶他就醫,男童母親質疑曾嚇男童的小君胞兄涉重嫌,在車上以手機攝錄蒐證,多次問說:「他(指小君胞兄)有沒有摸你尿尿的地方?」但男童均回說:「沒有」。

檢警勘查男童母親所錄的問話影片,發現她多次得不到滿意的答覆,便會嚇男童說:「說謊鼻子會變長喔」、「你不跟媽媽老實講,媽媽會死翹翹喔…」;直到後來男童被問到「他咬你鳥鳥幾次啊?」男童才回說:「2、3次」。

然而,男童出庭時則證稱,指小君胞兄從來沒摸他尿尿的地方,他也從來沒跟母親說被摸;檢警比對男童母親攝錄的影片及男童的說詞,發現男童回答問題時,精神無法專注在問題上。

檢方認為,依兒童心理學研究,幼童容易受暗示或引導式的問題影響,把現實與想像相混淆,並將自己虛構的內容來補充記憶殘缺的部分,把主觀臆想之事當作親身經歷來回憶;考量本案男童母親多次以「買布丁」嘉獎的方式,引導及暗示男童回話,而男童的回答也出現前後不一的情況,考量此案沒其他事證,所以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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