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今天、就這一次」 醉男猥褻超商女店員
2016/02/17 19: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陳姓已婚男子,去年5月深夜酒後至住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對獨自在倉庫內補貨的女店員強行親臉、襲胸猥褻,事後卻失憶「全忘光了」,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案發當晚陳男先與友人在超商附近的鵝肉攤喝了10瓶啤酒,再至超商續飲2瓶「冰火」飲料,友人先行離開,店內只剩陳男與店員小芬(化名)2人,小芬正在倉庫補貨,陳男心生淫念侵入倉庫,用腳抵住門,將小芬雙手反扣於背後,近身嗅聞小芬的身體,親吻臉頰、肩頸,把手伸進她內衣裡撫胸,小芬極力抗拒頻說「不可以、不要」,陳男仍不罷休,甚至把手伸進她褲頭說:「就今天、就這一次」,但終不敵小芬死命掙扎抵擋才停手。
猥褻過程中,陳男一度在監視器影像看到妻子從店門口走過去,他嚇得緊衝出倉庫假裝購物,待確定妻子沒發現而直接走掉後,他再進入倉庫準備解小芬褲頭,但被小芬掙脫報警;陳男到案後供稱酒後失憶,過程全都不記得了。
審理時,陳男與妻子一起到庭向小芬表達歉意,希望爭取和解,但因陳男就住在便利商店附近,小芬餘悸猶存,案發後惶惶終日,不願原諒他,和解破局。法官因此判陳男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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