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老不休強喇舌女童 還捏屁屁遭重判

2015/09/19 13:5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老翁張金爐到友人家聊天,見友人家有個念國小的10歲女童,張男心生邪念,以帶女童去買冰為由,利用騎車載女童機會,捏女童屁屁,還把舌頭伸進女童嘴裡喇舌,最高法院依對幼女強制猥褻罪,重判張男3年4月定讞。

判決指出,前年11月12日晚間,張男要女童搭他的機車去買冰,張男讓女童站在機車的腳踏板上,半靠坐在車墊前,張男把機車騎進巷內,停在路邊,趁機從女童後方掐捏女童臀部,女童轉身推開張男時,張男趁機抓住女童臉部,把舌頭伸進女童嘴裡親吻,女童回家後打電話告訴母親,母親再報警處理。

庭訊時,張男只承認「撥了」女童屁股一下,辯稱只是要女童站好,但沒有搓揉女童屁股,並否認強吻女童,指對方了一個月才告他,女童還謊稱不認識他,可能想敲詐他,但張男辯詞不被法院採信,認為女童歷次出庭證詞內容大致相符,指控張男猥褻情節也始終如一,且草屯療養院鑑定評估女童確實受到創傷。

台中高分院認為,張男身為女童長輩的朋友,竟罔顧人倫,強制猥褻女童,害女童得到創傷症候群,常做惡夢、感覺恐懼、情緒暴躁易怒、社交退縮等症狀,張男事後否認犯行,不知反省,還誣指女童家屬想敲詐告他,犯後態度惡劣,因此判刑3年4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