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絞頸勒殺孝女 主嫌莊嘉仁高院判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依強盜殺人等罪嫌,判莊嘉仁無期徒刑。(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高等法院依強盜殺人等罪嫌,判莊嘉仁無期徒刑。(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2015/11/16 11:5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1歲惡男莊嘉仁追求19歲的朱姓少女不成,又不滿遭她追討8000多元,去年5月找來李紹維等三位友人,誘騙朱女到新北市土城偏僻山區,由莊、李等人各持麻繩的一端將她絞殺死亡,棄屍山溝,再盜領9000餘元,高等法院依強盜殺人等罪嫌,判莊男無期徒刑,李紹維20年4月、邵建威17年3月、張汝菁11年;還可上訴。

民事部份,朱父(55歲)對莊男等人求償680萬元,朱母(50歲)求償797萬餘元,新北地院開庭時,莊男聲稱沒錢,希望遭判死刑來還給被害人及家屬公道,合議庭審酌後,判莊男等4人須賠償朱父155萬餘元,朱母271萬餘元共426萬餘元,上訴高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莊嘉仁曾在北市某大賣場任職保全,認識建教合作、年僅19歲朱姓女學生,除接送上班,還借住朱女租屋處,去年5月初,朱女要求莊男搬走,並向莊男追討欠款8750元。莊男不滿朱女未念舊情,找來友人李紹維(19歲)、邵建威(26歲)、張汝菁(24歲),謀議殺害朱女後盜領存款。

去年5月14日晚上,張女假借要還錢為由約出朱女,莊男等4人以機車將朱女載往新北市土城山區,李男於聊天之際,還問朱女說「若世界只剩莊、邵兩人,妳會選誰?」朱女回說:「都不選。」莊男氣憤之下,從背包拿出麻繩,趁朱女不注意,從後套勒朱女頸部,與李男合力,或輪流用腳抵住朱女背部絞殺,再將朱女棄屍山溝,莊男隨後再到朱女租屋處取走現金700元,另盜領朱女郵局存款9000元。

莊嘉仁獲判免死原因,高院雖認為莊男自首乃因無法再躲藏,是出於無奈,並非內心悔悟,但因他到案使警方能在短時間內尋獲朱女屍體,並查出莊男等4人犯行,讓全案早日水落石出,因此減刑判他無期徒刑。

莊嘉仁用麻繩將朱女勒斃。(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莊嘉仁用麻繩將朱女勒斃。(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