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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趴睡猝死 保母無罪定讞

2014/12/19 14:1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保母李宛俶照顧9個月大的林姓男嬰,李女讓男嬰單獨在房間睡覺後,即到廚房煮飯做家事,不料男嬰趴睡時,遭棉被蓋頭窒息,送醫仍不治,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法院送請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鑑定後,認為男嬰因病猝死,非意外死亡,判決李女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和同居女友99年8月間僱用李宛俶照顧兩人所生男嬰,不料隔月男嬰在李女家趴睡死亡,兩人認為男嬰頸部發育尚未成熟,無法自主活動,李女卻獨留男嬰在2樓房間彈簧床上趴睡,逾半小時才上樓察看,導致男嬰已遭棉被蓋頭,釀成悲劇,怒告李女業務過失致死罪。

李女辯稱男嬰原有趴睡習慣,且9個月大已會翻身,睡覺時也會自行轉動頭部,不會因而窒息,高雄地檢署將男嬰遺體送請法醫研究所鑑定死因,法醫研究所認定是趴睡窒息導致「意外死亡」,檢方遂起訴李女,但此鑑定報告遭法醫研究所二度鑑定,及台大醫院推翻,改認定男嬰是「自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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