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收蔡宏圖3億元案 最高院判扁10年、珍8年定讞
前總統陳水扁和其妻吳淑珍日前遭控在2次金改期間,曾向有意成立金控公司的領導人收賄5億元,今天最高法院判陳水扁10年、吳淑珍8年定讞。(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和其妻吳淑珍日前遭控在2次金改期間,向國泰金控蔡宏圖及元大金控馬氏家族索賄,金額達5億元。全案經上訴3審,最高法院今判決,針對向蔡宏圖收賄3億元的部分,分別判陳水扁10年、吳淑珍8年定讞。
高院去年判陳水扁18年、吳淑珍11年,而針對陳水扁夫妻收受蔡宏圖3億元事宜,依職務上收賄罪,最高法院今改判陳水扁10年、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1億元定讞;吳淑珍則是8年、褫奪公權7年、併科罰金8000萬元定讞。
此外,至於陳水扁與吳淑珍向元大馬家收賄2億元的部分,以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幫忙經手洗錢部分,最高法院則發回高院進行更審事宜。